一、依 據: 志願服務法;雪心文教基金會宗旨。
二、目 的: 培養有志青年建立正確的人生觀,加強人權法治教育,增進品格道德修養,充實教育服務知能,發揚志願服務美德,善用課餘時間, 服務國中小學生、社教等教育活動,共創學習成長的機會,提高志工的服務品質、發揮人性的光明面,以淨化心靈、提升國民生活品質。
三、辦理單位: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內政部、苗栗縣政府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雪心文教基金會
協辦單位:雪心文教基金會各聯體機構
四、召募對象:年滿十八歲之全國大專及大專以上青年;雪心各營隊輔導老師 ;對探研儒佛經典有興趣之青年。預定招收名額100名。
五、訓練時間:學員訓練:110年1月18日(星期一)至1月24日(星期日)
六、訓練地點:雪廬山(苗栗縣卓蘭鎮坪林里象山50號)
七、課程大要:志願服務相關課程、正確的人生觀、品格道德涵養、團體動力培養、教育輔導知能、研討儒佛經典。
八、研習費用:(一)學員之教材、師資、膳宿等費用全部由雪心文教基金會免費提供。 (二)學員自行負擔平安保險費,報到當天由志工代收代辦。
九、進階輔導:遴選表現優秀之學員,參加本基金會各營隊活動之進階研習及輔導知能研習。
十、服務機會:遴選在進階研習中表現優秀的學員,擔任雪心文教基金會舉辦各項教育活動之志工或輔導老師。(國學啟蒙班、青少年成長營、國際文化交流營、大專講座、社教研習、成人教育、教師研習…等。)
十一、運用: 經本研習志願服務之志工,得參加雪心文教基金會及全球各聯體機構之各項教育實習服務。
十二、管理: 經雪心文教基金會聘用,參與服務之志工,應遵守本基金會之會訓,言行合乎志工倫理之規範,不適任之志工,得收回服務證並註銷證號。
十三、考核獎勵:全期參加者發給研習證書,經實習服務及進階研習合格者,依志願服務法之規定發給志願服務紀錄冊。服務期間表現優異者,發給志願服務證明書或服務時數條並由本基金會給予個別獎勵。本基金會之志工享有免費參加基金會舉辦之各項活動的權利。
2,下載報名表後:
電子郵件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;傳真:04-22801217
郵寄:40150台中市東區立德街197號(大專班)
詳情請電洽:04-22808260 * 915張小姐